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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了創新意識、加強了創新思維還不夠,我們還要明白創新能力才是創新精神真正起作用、現效果的重要的一個方面.創新能力是新形勢、新任務對我們的客觀要求,是與時俱進的重要標志。
創造能力是創造活動中最積極、最活躍的因素。創造能力是一個十分復雜、頗具爭議的概念,目前,由于研究者分歧和側重點不同,關于創造能力的定義多達百余種。有的側重目的,有的側重過程,有的側重結果,有的側重人格,而有的側重認知。因此人們對創造能力的認識并不統一。目前較一致的看法是把創造能力定義為:不只是某種單一的智能,而且是多種心理成分有機構成的統一體。人們完成的創造性活動一般都是各種智能和個性特征共同作用的結果,既需要創造性思維和想象力,集中的注意力,敏銳的觀察力,良好的記憶力,也需要進取心,自信心,好奇心,濃厚的興趣,積極的情感,堅強的意志、性格以及正確的動機。
創造能力作為人的一種自然屬性,其潛能普遍存在,具有可開發的優勢。創造性的思維方式在創造活動中起著主導作用。思維的物質基礎是人腦,大腦皮質是思維的器官,人腦的記憶容量相當于7億多冊書籍,單項記憶可保持80余年。眾所周知,著名科學家愛因斯坦的大腦潛力比正常人開發得多,但僅達到了30%的水平。同時,影響創造能力的創造性思維方式和創造性的人格都是可以通過教育來培養的,因此創造能力是可以開發的,而且潛能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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